北京時間9月12日上午消息,一群
韓國立法者希望加強該國對跨國互聯網公司的監管,以回應外界的不滿。
很多相關企業都抱怨這些海外互聯網公司并沒有受到與韓國本土互聯網企業相同的法律監管。由韓國民主黨議員Byun Jae-il領導的這10名議員最近提交了4份議案,希望“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解決韓國信息和通信科技(ICT)領域存在的“反向歧視”問題。
其中一項議案是對一部現行法律的修訂,要求
谷歌、Facebook和
Netflix等國外互聯網公司必須將物理服務器安裝在韓國才能在當地運營。
倘若獲得通過,這項新規就會強制外國互聯網公司為韓國用戶提供更加穩定的服務,而且會與韓國ICT公司平等競爭。違規企業將會面臨處罰。
這項議案是為了回應去年發生的一起事故,當時有韓國用戶因為Facebook與韓國本土電信公司存在分歧而無法使用這項服務——雙方當時正在就網絡維護和運營費用的分配問題展開談判。
今年3月,韓國通訊委員會(KCC)對Facebook韓國公司處以3.96億韓元(36.7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他們在談判網絡費用的過程中故意放慢與本地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連接速度的做法違反當地法律。
此事引發了韓國社會的批評,他們指責跨國互聯網公司從該國獲取了大量的用戶流量和高額利潤,但卻因為服務器位于海外而不必受到與本土企業相同的監管。包括門戶巨頭Naver在內的韓國ICT企業認為,這種做法對他們不公平。
除了要求把服務器安裝在韓國本土外,這10位立法者還建議對第二部法律進行修訂,對YouTube和Netflix等OTT媒體服務平臺進行定義和監管。
韓國目前沒有對OTT服務出臺法律定義和監管措施,因此該行業基本游離于監管之外。這種情況也引發當地付費廣播服務提供商的不滿。
這項新的議案對OTT服務進行定義,并且在這些服務影響韓國市場或用戶時對其行為主張司法管轄權——即使這些行為是在海外實施的也不例外。
除此之外,立法者還建議通過第三項修正案強制OTT服務提供商將其收入的一部分投入到韓國廣播發展基金中,廣播服務公司之前就采取了這一做法。
第四項議案則希望強制OTT服務提供商每年向KCC的廣播市場競爭評估委員會匯報經營情況,后者專門負責收集信息和評估韓國廣播市場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