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廣電局出臺5條措施,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直播帶貨工作。
一是嚴格落實廣播電視廣告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相關規定,規范直播用語等,加強監測監管。
二是開展“廣電+電商”等智慧廣電專項扶貧行動,拓展農產品線上交易、直播帶貨等服務。
三是運用媒體融合發展成果,對接旅游推介、農產品品牌展示等,創新節目形態和場景應用,培育“網紅經濟”。
四是開展專場直播活動,大力推廣“福”字優質農產品,以鄉村創業者的角度,講好脫貧攻堅福建故事。
五是制訂工作流程,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溝通,注重與有電商基礎和經驗的供貨方合作,嚴把產品質量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