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訊 11月24日消息(張曉迪)為加強對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的引導規范,強化導向和價值引領,營造行業健康生態,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風氣滋生蔓延,國家廣電總局日前下發《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規定,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實名制注冊的用戶不能打賞,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
《通知》規定,網絡秀場直播平臺、電商直播平臺要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的正確方向,促進網絡視聽空間清朗。現階段相關平臺的一線審核人員與在線直播間數量總體配比不得少于1∶50。要切實采取有力措施不為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風氣滋生蔓延。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直播間節目內容和對應主播實行標簽分類管理,按“音樂”“舞蹈”“唱歌”“健身”“游戲”等進行分類標注。對于多次出現問題的直播間和主播,應采取停止推薦、限制時長、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處理措施。平臺應對用戶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賞金額進行限制。
《通知》要求,請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組織轄區內開展秀場直播、電商直播業務的平臺進行登記備案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對已開展的秀場直播、電商直播業務進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對初步篩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內容進行清理整頓;按要求督導相關平臺建立直播內容分級分類管理和審核制度,完善直播間、主播、審核員數量的結構報備、打賞控制等管理機制;對整體不符合開辦直播業務條件和能力的平臺,應通報有關部門,組織聯合關停其直播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