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廣州市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對外公示。
在鼓勵民間投資參與重點領域建設方面有提出:
1)引導民間投資參與清潔能源及綠色低碳領域建設。鼓勵民間投資參與生物質發電、風電、新型儲能、氫能、源網荷儲一體化系統等清潔能源領域投資。支持民營企業在智慧電廠、智慧電網、系統性節能減碳、低碳技術等數字能源和綠色低碳新領域加大投資。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國家級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建設,落實對交流充電樁、直流充電樁、換電設施的資金支持。(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人民政府配合)
2)拓寬民間投資參與新型基礎設施領域方式。支持民營企業開展5G基站、大數據中心、算力中心、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運營。支持民營企業圍繞廣州超算中心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拓展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醫療、智慧養老等應用領域。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通過政府采購或租用等方式使用民間投資的數據儲存和算力資源,做優做強算力產業集群。支持基于安全自主可控技術路線的算力中心建設。探索通過發行“算力券”等方式,降低中小微企業使用算力資源成本,方便“隨取隨用”。(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市科技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配合)
3)發揮民間投資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領域主力軍作用。支持民間投資圍繞“3+5+X”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加大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與健康、新材料與精細化工、智能裝備與機器人、軌道交通、智能與新能源汽車、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產業投資力度;引導民間投資超前布局量子科技、區塊鏈、太赫茲、天然氣水合物、納米科技等未來產業。對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先進制造業項目,由市預留用地指標重點保障,在省級對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比例普惠性投資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給予1∶1配套扶持。對認定的總部企業可享受協調服務機制,人才戶籍,人才綠卡和集體戶支持,子女入園入學,人才公寓支持,外籍人員工作與居留,粵港、粵澳通行,辦稅綠色通道服務,政務服務全流程免費幫辦代辦服務,人才服務便利,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做好企業服務等政策和服務。(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牽頭負責;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廣州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配合)
4)持民間投資參與科技創新。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家、省級和市級研發載體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戰略任務。省級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經核定后可按規定享受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可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享受相應稅收優惠。鼓勵各區研究制定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創新中心的扶持細則。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民營企業和重點服務獨角獸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各區人民政府配合)
5)支持民間投資參與社會民生等領域。鼓勵民營企業圍繞健康中國戰略,加強醫療、養老、體育、社會福利等領域項目投資建設運營,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醫療機構、體育館、展覽館、文化館、圖書館、公園等大型公建設施“平急兩用”改造建設。充分發揮民間投資在動漫、文旅等領域的突出優勢,加強文化創意、旅游設施、消費設施投資,協同打造世界級旅游目的地。鼓勵民間投資參與“百千萬工程”。(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牽頭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配合)
另外,在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企混改方面,鼓勵民間投資結合自身實際,通過戰略入股、參股等方式,與國有企業開展股權融合與資源整合,在國家和省市支持的重點領域協同投資。強化國資“鏈主”企業引領帶動,通過生態構建、基地培育、內部孵化、賦能帶動、數據聯通、場景開放等方式,促進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給民營企業創造更多機會,有力促進國企與民企共生共榮、相輔相成。(市國資委牽頭負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