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經審議通過的《湖北省數字經濟促進辦法》已對外公示,該“辦法”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中明確,數字經濟,是指以數據資源為關鍵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為主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全要素數字化轉型為重要推動力,促進公平與效率更加統一的新經濟形態。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結合落實“數字絲綢之路”建設、中部地區崛起、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發揮長江中游城市群省際協商合作機制作用,促進重大數字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數據標準統一規范、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數據資產價值評估、數字技術協同創新等。鼓勵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
公共機構以及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的所有者、管理者應當支持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開放建筑物、綠地、桿塔等資源,推進智慧桿塔建設和一桿多用。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泛在互聯、智能感知的物聯網,推進基礎設施、物流倉儲、生產制造、生活服務、生態環境保護、應急管理等領域感知系統的建設應用、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全省數字經濟發展規劃,結合本地區實際,通過規劃引導、政策支持、市場主體培育等方式,重點發展下列數字產業集群:
(一)光電子信息;
(二)集成電路;
(三)新型顯示;
(四)智能終端;
(五)信息通信;
(六)軟件信息服務;
(七)數字算力及存儲;
(八)北斗;
(九)信息安全;
(十)其他重要數字產業集群。
積極培育區塊鏈、人工智能、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等新興數字產業,前瞻布局類腦智能、量子信息、下一代移動通信、元宇宙等未來產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加速傳統產業向智能制造轉型,推動關鍵技術突破,增強工業芯片、工業軟件、工業操作系統等供給能力,打造智能車間、智能工廠、數字化產業集群。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推進數字技術在商貿流通領域應用,加快商貿流通企業數字化轉型,推動線上新型消費加快成長,支持發展直播電商、即時零售等電子商務新業態新模式,引進培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積極發展“絲路電商”,促進跨境電商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數字技術在文化、旅游產業的推廣應用,發展線上展示與線下體驗相結合的服務新模式,加快動漫、電子競技、數字出版、視頻直播等泛娛樂產業快速聚集發展,打造具有荊楚特色的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完善全域智慧文旅綜合服務平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