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編者按】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當前已經成為有線電視網所“必須參與的政治任務”,中國廣電正指導各省網公司依托全國有線網絡設施、廣電5G和互聯互通平臺,構建起國家文化大數據分布式平臺,以支撐全國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元宇宙被業界視為是下一代的互聯網,廣電系也將“中華文化元宇宙”構想作為了未來全新產業布局的重點拓展領域,在重耕有線電視網絡資源,加快生成國家文化專網的過程中,全新的要素共同導入如何助力廣電網絡邁向“未來電視”的新視聽時代?DVBCN有幸經過廣電業內知名人士羅小布先生的授權發布此三篇題為《初探元宇宙時代的廣電文化大數據》的文章,本次為(下)篇。(回顧前兩篇:【觀點】初探元宇宙時代的廣電文化大數據(上)、【觀點】初探元宇宙時代的廣電文化大數據(中))
2022年6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簡稱《意見》),對“國家文化數字戰略”的實施,不僅給出了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而且部署了八大重點任務。
2021年12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了《元宇宙如何改寫人類社會生活》,文章解釋了“什么是元宇宙”以及“元宇宙為什么能出圈”等問題。文章指出,元宇宙并非單一技術,而是現有各種技術的組合和升級,可以理解為“3D版的互聯網”。文章要求,“理性看待元宇宙帶來的新一輪技術革命和對社會的影響,不低估5-10年的機會,也不高估1-2年的演進變化”。
因此,落實《意見》需要與時俱進地考慮元宇宙在各個方面帶來的影響,包括觀念、技術、市場、生態、模式等……
七、運用元宇宙落實《意見》的八大重點任務
(一)“統籌利用文化領域已建或在建數字化工程和數據庫所形成的成果,關聯形成中華文化數據庫”
《意見》的首要任務是“關聯形成中華文化數據庫”。高書生老師,在“細品國家文化專網的意蘊”、“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背景與布局”等文章中對此有非常明確的表述……
元宇宙好比一個人:“骨骼和肌肉”是硬件,“腸胃等器官”是數據,“頭腦”是計算,“神經系統”是網絡,“心臟和血液”是經濟,“基因改造”是數字化。對有線而言,可能具有的能力是網絡、算力、數字化采集與加工。“關聯形成中華文化數據庫”屬于元宇宙七層模型中最基礎的自然層,可能有下述項目工程:
——“國家中華文化數據庫鏈接工程”。該聯網工程是文化專網應用之一,旨在將分布式數據庫通過網絡鏈接歸集成一個集群,對外視同一個完整數據庫,對內形成不同分發或信息節點。有線可以以各自的IDC為中心,全面對接本地分布式的三庫,即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中華文化素材庫;包括網絡對接、云基礎設施和云服務對接、文化數據庫對接等。使之盡快成為符合標準的、滿足需求的、可持續運營的國家文化大數據區域中心的標準核心節點。具體的可參見中國廣電的相關白皮書或規范要求……
——“廣電關聯中華文化數據庫服務工程”。按照中華文化數據庫關聯標準,采用統一管理、確保質量、保障安全的要求,打造中華文化數據庫的關聯或對接服務產業,為中華文化數據庫的“四個關聯”(關聯零散的文化資源數據、關聯不同領域的文化資源數據、關聯不同形態的文化資源數據、關聯文化數據源和文化實體)提供服務(不僅是接入服務,還有服務引擎和應用軟件的服務、標準化的加工服務等)……
——“廣電文化資源數字化及數據入庫工程”。對廣電不同領域和不同形態的文化資源實現數字化,按照標準化處理、結構化存儲的要求對接“三庫”,并實現入庫的常態化和實時化……
——“紅色基因庫的建設工程”。假設廣電或有線愿意,完全有能力,按照“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標準要求,建設“本地的紅色基因庫”……
——“文化專題庫貫通和提取服務平臺建設工程”。通過有線文化專網和文化大數據中心及云文化生產的技術支撐,以中華文化數據庫為中心,貫通本地或本省各文化專題庫。同時構建有安全保障的“文化元素、符號和標識提取服務平臺”,方便各文化機構和社會“提取具有歷史傳承價值的中華文化元素、符號和標識,豐富中華民族文化基因的當代表達……”
思考題:除專網外,有線是否真的有意愿和能力參與“關聯形成中華文化數據庫”的相關工程?
(二)“夯實文化數字化基礎設施,依托現有有線電視網絡設施、廣電5G網絡和互聯互通平臺,形成國家文化專網”
按照元宇宙的觀點,“夯實文化數字化基礎設施”關鍵是網絡和計算:
——低延時的網絡是基本的要求,核心是速度。元宇宙對網絡的要求是滿足人與人(說話)、人與計算機(打字)、人與自己(思考)、計算機與人(閱讀)、計算機交流、計算機自己運算的需求……
——對文化大數據的元宇宙應用而言,渲染(如“鏡身”和“永生”)越多,計算越復雜,計算資源越稀缺。元宇宙的計算任務=云(大腦任務)+邊緣節點(身體任務)+邊緣設備(觸達任務)。因此,需要想出各種辦法來平衡算力(如文化大數據CDN分發網、邊緣計算等)……
首先是“廣電文化專網建設工程”是最重要的基礎工程。按照《意見》的要求,需要構建完全獨立(物理隔離或邏輯隔離)文化專網,包括滿足各文化機構需要的獨立業務子網或生產網、各文化機構相互協同的交換網、各文化機構獨自為百姓及社會服務的服務網(服務網主要通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采用統一的出口管理)……
其次是“標識編碼注冊登記和解析服務技術系統部署工程”。按照《意見》要求,需要在各省文化大數據中心部署“標識編碼注冊登記和解析服務技術系統”……
第三是“文化專網運營支撐系統建設工程”。為了運營服務好“文化專網”,需要構建獨立運營支撐系統,包括《意見》要求的“完善結算支付功能”,特別是提供有保障的服務承諾(SLA)……
第四是“國家文化大數據中心和區域中心建設工程”。按照《意見》的要求,該中心除提供標識編碼注冊登記和解析服務、包括結算在內的運營支撐服務外,還包括提供存儲、傳輸、交易和文化數字內容分發等服務;既包括基于有線網的服務,也包括基于廣電5G無線網絡的服務,以及基于互聯網的服務。“十四五”期間,重點是提供IDC設施服務、各類網絡連接和分發服務。該工程包括與西北各省文化大數據中心的互聯互通……
第五、“文化大數據智能計算中心、文化大數據備份及算力備份中心建設工程”。主要依托各省文化大數據中心,按照《意見》的要求,需要建設“具有模式識別、機器學習、情感計算等功能的區域性集群式智能計算中心”,主要采用微服務架構,以業務中臺的方式提供服務。同時,充分吸取此次疫情的經驗教訓,為各省提供數據備份和算力備份服務……
第六、“文化大數據一體化算力服務體系建設工程”。主要是按照文化大數據體系架構的要求,通過文化專網貫通文化大數據的供給端、生產端、需求端、云端,并通過云、網、邊、端的結合,構建一體化的算力服務體系……
思考題:建設文化專網是國家下達給有線的任務,不知道有線做好準備沒有?還是繼續按照傳統習慣:一等,二靠,三要,四張嘴(吃現成的)?
(三)“鼓勵多元主體依托國家文化專網,共同搭建文化數據服務平臺”
“搭建文化數據服務平臺”可以對三大工程進行立項:
首先是“文化大數據服務平臺建設工程”:
——主體問題:按照傳統視為,廣電建設平臺的主體理所當然地是“我就是主體”,也就是“我是爺,你是孫子”;而按照《意見》吸引多元主體參與共建和元宇宙的思維,在符合現行法規的前提下,就會導向“合伙人制”,合伙人的主體不是資本方,而是資源方。按照元宇宙思維,就是誰貢獻資源,誰就是股東,相關資源產生的收益就主要歸誰。這對傳統廣電而言,可謂“天方夜譚”、“聞所未聞”,甚至指責為“胡說八道”……
——平臺問題:再次強調“總前端”不是互聯網時代的平臺,但是“總前端”對廣電而言,不僅是一項傳統業務的基礎設施,更是一種思維和文化,甚至是一種體制;而這種“總前端文化”與現代社會經常是格格不入,導致傳統廣電常常寸步難行,屢戰屢敗。
元宇宙時代的“平臺”至少需要提供四大核心交易和四大功能服務。四大核心交易分別是生產者(《意見要求,支持法人機構和公民個人在文化數據服務平臺開設“數據超市”)、消費者(消費者可以與生產者直接互動、并成為二次的傳播者)、連接(“掛牌”或上線、“摘牌”或消費,如瀏覽、下載等)、補償或交易(包括貨幣補償和非貨幣補償)。四大功能分別是拓展受眾(可以多渠道傳播或分發)、配對(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配對)、工具與服務(包括生產者工具、消費者工具和管理者工具)、規則與標準(如:DRM、區塊鏈、安全審核等)……
其次是“文化大數據區塊鏈基礎設施工程”。區塊鏈不僅應該是與文化專網配套的基礎設施,也是元宇宙時代文化數字產權交易的基礎底座……
第三是“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專業服務工程”。重點是專業服務隊伍的建設,按照《意見》的要求,“為本省及區域的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的確權、評估、匹配、交易、分發等提供專業服務”。有線根本就不具備這樣的人才,提供好基礎設施服務即可;但按照有線“什么都想要”或“既要這,還要那”的“總前端”貪婪文化,一定會胡亂伸手,最終不是被人把手打回去,就是一地雞毛……
思考題:你愿意揚棄“總前端”壟斷思維,改變為“平臺”服務思維嗎?包括是否愿意接受具有元宇宙思想的合伙人制?
(四)鼓勵和支持各類文化機構接入國家文化專網,利用文化數據服務平臺,探索數字化轉型升級的有效途徑
“促進文化機構數字化轉型升級”至少有六大工程可以考慮立項:
——“數字化人才培養工程”。站在元宇宙時代的立場上,60后真的已經老了,70后跟上時代的也鳳毛麟角,80后、90后互聯網時代長大的一代才是主力(盡管廣電的80后已經開始未老先衰)。這對過早進入老年社會的廣電確實很殘酷,好不容易響應“晚婚晚育”,終于熬成婆;哪知早戀早婚早育的新婆婆已經出現,而且年富力強、能力超群、顏值擔當……
——“信息化和數字化基礎工程”。信息化和數字化是落實兩辦《意見》的基礎,許多文化機構,包括廣電,信息化和數字化的基礎還很薄弱。沒有數字化賦能,文化產品生產效率和生產能力的提高就無從談起;更別大言不慚地聲稱“創造或創新更多數字化的文化產品”了……
——“深化改革的‘兩化’工程”。“兩化”是指“經營資產數字化和數字資產經營化”。廣電必須實施全部經營資產數字化,包括新聞素材的數字化、綜藝活動數字化、節/展/會/賽活動資產數字化、文字及音視頻數字化等;“兩化”是落實《意見》要求、面向市場、實現數字資產經營化的前提……
——“文化數字產業園建設工程”。許多廣電,特別是許多有線,根本沒有產業基地或園區的概念。元宇宙時代的文化大數據,不僅需要提供文化大數據云基礎設施服務、網絡分發服務和算力服務的產業園,而且需要為文化大數據配套服務的產業園,包括提供高質量的、專業化的、文化數字產品全生命周期服務的產業園……
——“兩個‘三化’的開放共享工程”。第一個“三化”是指“促進關聯數據評估和交易的專業化、公開化、市場化”,第二個“三化”是指文化數據解構、重構和呈現的社會化、專業化、產業化。兩個“三化”都以開放共享為基礎,,包括基礎設施開放、文化資源開放、服務能力開放、服務平臺開放等……
——“文化產業平臺建設工程”。文化產業平臺是提供文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的服務平臺,不僅包括“對文化數字內容需求的實時感知、分析和預測”,還包括咨詢服務、設計或設計征集、訂購服務、訂單發布、質量監督、產品交付或系統集成工程交付、金融支持等……
思考題:如果你是80后的廣電年輕人,你應該怎樣做讓廣電更有希望?
(五)“發展數字化文化消費新場景,大力發展線上線下一體化、在線在場相結合的數字化文化新體驗”
“發展數字化文化消費新場景”是兩辦《意見》的第五項任務,也是元宇宙技術容易大顯身手的用武之地:
——“全息文化下鄉、助力鄉村文化振興工程”。這是一個雙打造戰略,一方面在中心城市或省會城市打造演出基地或演出園區;另一方面利用廣電網絡的傳輸優勢,采用全息技術或全息3D技術等,為鄉村旅游提供高質量的文化下鄉……
——“重大事件直播體驗提升工程”。利用虛擬演播室、5G場地直播回傳、智能配置等元宇宙“飾身”技術,創造直播的新體驗或新場景,特別基于“小屏”的、直播現場的體驗,全面提升“節、展、會、賽”等活動經營資產的直播或轉播水平……
——“超高清和XR雙路同傳、分路接收新型家庭視聽實驗工程”。同一節目內容超高清和XR同時制作,雙路同時傳輸,一路由有線網絡傳輸、超高清電視終端接收,另一路XR由廣電5G傳輸或家庭網關(5G或WIFI-6)、XR終端接收,實現百姓按需或按劇情接收,超高清和XR互不干擾,打造大屏新業務和新場景……
——“數字文化要素元宇宙改造實驗工程”。以廣電產業園為基地,以區塊鏈為基礎底座,利用元宇宙的“鏡身”技術、“日志”或“替身”大數據分析技術和圖形圖像呈現技術、“飾身”的增強現實技術和“永生”虛擬技術,科技再現歷史文化,打造新的產業、業務、業態和模式……
——“非遺‘三化’新型教材工程”。與出版集團、教委和文化機構合作,在非遺數字化的基礎上,實現“三化”,即動漫圖書化、手機掃描視頻化、視頻互動化,創新非遺傳承方式,打造新非遺消費場景……
——“旅游景區或鄉村旅游‘兩四一縱’深度文化拓展工程”。“兩四”是指四季和四周,“一縱”是指歷史,“兩四一縱”是旅游者普遍的遺憾或剛需,利用文化大數據和現代元宇宙沉浸式的超大環形屏幕技術,通過科技再現,可以打造新的文化科技旅游景點……
——“紅色文化旅游景點科技再現數字孿生工程”。以紅色文化大數據為基礎,以元宇宙“鏡身”、“飾身”、“替身”和“永生”等技術為手段,打造具有商業模式的、紅色文化景點數字孿生體驗館,打造新的紅色旅游消費場景……
——“奇、特、險等零散稀缺風景科技匯聚工程”。采用超高清和MR/3D同拍、雙路同傳、分路接收的慢直播技術,匯聚零散的、稀缺的奇、特、險風景,集中沉浸式的超大環形屏幕展示,豐富或擴大文化旅游資源,特別是助力鄉村旅游……
——“文化體驗園、文化體驗館、文化體驗廳建設工程”。按照《意見》“利用現有公共文化設施,推進數字化文化體驗,鞏固和擴大中華文化數字化創新成果的展示空間”的要求,借鑒“嘉年華”模式,采用模塊化的方式,搭建公共場所數字化文化體驗的線下場景,包括文化體驗園、文化體驗館、文化體驗廳,重點是園區建園、學校建館、社區建廳;利用云技術定期更新體驗內容,讓文化體驗四季常新……
思考題:有線喜歡大喊“沒應用”、“沒場景”等,現在有了應用和場景,有線會真的實施或嘗試嗎?還是繼續大喊大叫,就是不想有作為或等現成的?
(六)“統籌推進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全國智慧圖書館體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設,增強公共文化數字內容的供給能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水平
“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水平”至少可以考慮對五項重點工程進行立項:
——“鄉村振興數字‘三館’建設工程”。鄉村“三館”是指鄉村文化館、博物館和黨史館。采用元宇宙數字化的視聽技術、包括采用AR/MR/VR技術,打造可持續發展的、與鄉村旅游相結合的、百姓喜聞樂見文化數字體驗館。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鄉村“三館”都是屬地化的,特別是“黨史館”,反映的是當年基層黨組織的發展史和鄉村發展變化史……
——“公共文化云建設工程”。“公共文化云”是以文化大數據中心為依托,采用微服務為基本架構,以智慧城市操作系統為基本服務平臺,對接文化大數據服務平臺,對文化生產機構和服務機構完全開放,包括對合法合規的互聯網文化生產企業和服務企業開放。經營主體采用合伙人制……
——“文化數字產業化新型APP建設工程”。文化數字產業化新型APP是與公共文化云配套的工程,與傳統APP不同,是只有文化屬性、沒有文化機構屬性的APP。不僅實現屬地自動推薦或文化服務標識,而且是百姓“用誰是誰”或“用誰像誰”的APP,是向各文化服務供給方完全開放的且自我做主和自我擔責的APP,是以用戶為中心且由用戶自我選擇個性化服務的APP……(注意:與有線總前端文化高度沖突或不一致)
——“鄉村公益數字影院實驗工程”。采用相對經濟的數字技術,以家庭影院為基礎模型,以廣電有線影視專網為依托,構建可管可控的鄉村公益數字影院放映平臺,全面提升鄉村百姓的觀影體驗,并與鄉村旅游相結合……
——“農家書屋數字化建設工程”。一方面用數字化改造現有農家書屋,通網上云,增加電子閱覽終端和顯示大屏觸摸閱讀終端。另一方面作為“公共文化云新型APP”的供給者之一,滿足百姓隨時隨地“云端閱讀”的需求……
思考題:暫時先不問有線是否具有能力提供上述公共服務,先問:有線是否愿意提供上述公共服務?(“光說不練”已經成為傳統有線的一種文化)
(七)“加快文化產業數字化布局,在文化數據采集、加工、交易、分發、呈現等領域,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業,引領文化產業數字化建設方向”
“加快文化產業數字化布局”至少可以立項下述工程:
——“文化大數據采集產業服務平臺”。由于廣電人員大量冗余,完全可以分流部分人員,打造專業化文化大數據采集隊伍。也可以為文化大數據構建產業服務平臺,類似數字化總包,然后通過產業服務平臺再分包,帶動和促進產業發展……
——“文化品牌互聯網傳播矩陣建設工程”。以傳播力或實際有效受眾群體為基本衡量標準,選擇傳播渠道,包括互聯網商業平臺;構建“文化品牌互聯網傳播矩陣”,也就是以品牌為中心,根據品牌的傳播特征,構建不同品牌的傳統矩陣(即:每個品牌都自己系列傳播渠道)……
——“網紅直播平臺建設工程”。在可管可控的基礎上,構建高品質、智能化、數字化、智能化的直播服務平臺;不僅是面向PGC,更是面向PGC組織UGC,同時向合法合規的MCN開放。不僅是帶動網絡直播產業的發展,而且帶動電商產業、物流產業等發展……
——“媒體加工服務平臺工程”。“百姓給我文化素材,我給百姓文化作品”,平臺智能化地提供配字、配文、配音、配說、配景、配演、配剪、配送、配薦、配審等服務,旨在帶動視聽文化創作產業……
——“節、展、會、賽品牌打造工程”。這是與“文化品牌互聯網傳播矩陣建設工程”配套的線下工程。提供節、展、會、賽全生命周期服務,用各種藝術形式,運用各種元宇宙的數字化手段,創新節、展、會、賽的表現形態,打造文化新名片,并豐富數字化內容……
——“‘三館’大小屏VR預覽工程”。“三館”是指博物館、文化館和黨史館,采用BIM等裸眼3D或MR技術,以文化數字化資源為基礎,打造新型的文化數字產品,為百姓提供全方位、全息的“三館”預覽服務……
——“文化數字產業孵化工程”。文化數字化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是一項知識勞動密集型產業。在文化數據采集、加工、交易、分發、呈現等領域,通過專業化外包,完全可以培育或孵化一批新型文化產業……
——“影視后期制作產業孵化工程”。影視后期制作是典型的資本、技術、勞動“三位一體”密集型產業,影視后期制作的投入在電影總投資中已經超過三分之一。以產業園為基地,打造影視后期制作數字化產業……
思考題:有線除了網絡和電視服務外,別的產業會嗎?愿意干嗎?如果不會,又不愿意,就別摻和了……
(八)“構建文化數字化治理體系,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強化文化數據要素市場交易監管”
“構建文化數字化治理體系”是《意見》的第八項任務,至少有兩項工程可以考慮立項:
——“文化數字資產存證管理系統建設工程”。在數字文化區塊鏈的基礎上,依據電子簽名法,建設文化數字資產存證管理系統,為產權擁有者提供證據保全服務……
——“數字文化服務治理平臺建設工程”。與公共文化云配套的新型APP(“文化數字產業化新型APP”),盡管面向互聯網開放,既有傳統新聞管控法則,又有“文明法案”(源自1996年美國《電信法》第六章“文明法案”)法則,但都是基于智慧城市操作系統(平臺),該系統或平臺不僅是一個可管可控的平臺,而且可以將不同治理要求融入標準小程序中,完全可以作為治國理政的新平臺,文化數字化治理體系的新手段……
思考題:你認為有線是否有決心和意愿參與文化治理體系的平臺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