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通知,決定繼續開展2021年全國廣播電視媒體融合先導單位、典型案例、成長項目征集和評選工作。
本次征集的對象包括廣播電視媒體融合先導單位、典型案例、成長項目三個方面:
1、媒體融合先導單位是指全面落實媒體深度融合有關部署,堅定推動廣播電視媒體融合實踐,整體進展突出、成績顯著的相關機構。工作中能夠立足實際,積極順應移動化、視頻化、智能化發展趨勢,在體制機制創新、業務流程再造、傳播平臺建設、融合業務拓展、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采取了深層次的改革舉措,探索了發展的新模式新路徑,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傳播力、影響力、競爭力顯著提升,主流媒體地位進一步鞏固。
2、媒體融合典型案例是指在推進媒體深度融合工作中,在業務和內容創新、應用和技術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成效突出,已經取得良好的效果或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力,具備可推廣性和典型示范意義的實踐探索和成功做法。特別是積極履行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職責使命,統籌各類資源,充分發揮融合傳播優勢,精心精細精準做好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宣傳的典型案例。
3、媒體融合成長項目是指在推進媒體深度融合工作中,圍繞業務和內容創新、應用和技術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正在推進的、具有廣闊發展前景和較大發展潛力的媒體融合項目,包括支撐平臺、新技術應用、經營模式和融媒體項目等,應具備較強的創新性和開拓性。
征集項目應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性
符合中央關于推進媒體深度融合要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充分體現廣播電視相關機構的主動作為和進取精神。
2、創新性
針對媒體融合的重點和難點,在理念思路、內容形式、手段方法、路徑模式上有突出創新,在加強內容建設、強化先進技術引領、創新運營管理方式、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培養全媒體人才隊伍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有創新進展和務實舉措。
3、實效性
融合成效成績突出,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實現可持續發展,能夠有效提升廣播電視媒體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競爭力,有效壯大主流思想輿論陣地,加快推動廣播電視媒體深度融合發展。
4、典型性
先導單位和典型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其模式和經驗可復制、可推廣,對其他地區或行業媒體深度融合工作有較強的借鑒意義。成長項目應具有可預期的良好發展前景和廣闊的發展空間。
本次征集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各廣播電視臺、有線電視網絡公司、融媒體中心以及為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提供支撐或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均可按要求登錄廣電總局評審評獎平臺進行賬號注冊和申報填寫。
各省報送的先導單位不超過3個、典型案例和成長項目分別不超過5個。中央單位報送的先導單位不超過1個、典型案例和成長項目分別不超過2個。2019和2020年度評選為先導單位、典型案例、成長項目的不再重復申報。
各省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申報機構的審核和推薦工作。中央單位做好本單位的申報和推薦工作。
(系DVBCN文章,請勿惡意更改文章來源違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