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18日,2017亞太OTT/IPTV生態大會在北京成功召開。大會期間,彩虹音樂創始人兼董事長姜山接受了DVBCN&DVBCN記者采訪。姜總首先介紹了家庭娛樂行業的發展現狀,深度解析彩虹音樂的運營與盈利模式,并提出彩虹音樂的發展方向。

一、家庭娛樂行業的發展現狀
目前,整個家庭娛樂市場規模達到6000億,包括今年很火的OTT等電視端平臺激活量達到1億,遠多于之前的OTT平臺的終端量。姜山表示,基于OTT的音樂服務,必須把握整體態勢,這對于內容提供者或服務商來說是大有機會的。
姜山認為,諸如YY、映客這樣的直播平臺并不能走上電視大屏。草根文化或是多元化網紅的文化可以在電視上嘗試傳播,但電視更多的是一種客廳文化,關注以家庭為單位的大屏娛樂的需求。而網紅和直播聚焦于個性化的內容服務,直播并不能形成整個家庭的互動。
從總體終端市場來看,傳統的三大運營商——移動、電信、聯通在市場上比較乏力。姜山認為,無論是終端的數量還是增速,都比去年又上一個臺階,高速成長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加上傳統的電視廠商,智能電視的新增量以及存量,市場的體量也在不斷的增加。因此,從數字和用戶覆蓋來看都是大有希望。
二、彩虹音樂的運營模式
在終端或是電視的運營商來運營音樂內容,彩虹音樂能給OTT帶來用戶或活躍度。姜山認為,在位置合理、推廣有力的情況下,OTT就會具有音樂屬性。若是常規推廣或常規服務,OTT用戶上對影視、幼教、兒童等是一種剛性需求。音樂能夠給OTT帶來添磚加瓦的效果,但目前音樂服務和產品在OTT上并沒有形成主導位置和主流。
在IPTV、OTT都可以找到彩虹音樂的KTV和卡拉OK的服務,但是與線下的KTV沒有關聯性,只有打通關聯才能產生更多的交互和用戶場景。例如,KTV排行榜和家庭的是一套系統,可以實現互聯,這樣用戶的體驗性和感知性將會加強。在KTV聚會時可以調用更好的場景和音響效果,實現唱、傳、錄、分享以及共享一站式的服務,并且解決版權鏈和KTV版權的管理問題。
據姜山介紹,彩虹音樂目前擁有PTV產品、DVB產品,OTT產品,目前在OTT上并未找到實質性盈利模式,這是也是整個行業的問題。優朋普樂的全付費模式,在互聯網上并不成立,但在電視上仍有一定的機會。
Q;作為音樂類的垂直服務,如何建立盈利模式?
彩虹音樂的模式是單一的,主要通過內容收費、付費,類似于互聯網的運營模式,而在電視或OTT領域并未開發。如今互聯網主流的是流量運營,但在電臺尚未發現成功的案例,廣告只是一方面,但是大面積的流量,如何變現,這種IP的商業模式有待建立和創新。
三、彩虹音樂的發展方向
姜山表示,彩虹音樂主張以音樂為核心,以音樂為基石的家庭泛娛樂化。關于智能家居和智能家電,涉及到視頻、音樂等內容在硬件設備的應用和服務。例如:家庭投影、抽油煙機以及冰箱等。音樂的受眾人群具有廣普性的特點,彩虹音樂的產品本身具有娛樂屬性,強調音樂內容,提供音樂、娛樂以及版權等解決方案。
目前彩虹音樂內容涉及所有類型的電視用戶,從流行音樂、兒童音樂到廣場舞音樂;從諸如國家大劇院的大型音樂廳,到小型劇場。經過嘗試和調整,形成了標準化的模塊,因此彩虹音樂的版權指向就是根據用戶的需求。
責任編輯:汪驕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