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近日在其官網連發三令(25、26及27號令),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
通知要求,以往的舊清單及目錄將被廢止,新的清單與目錄于2019年7月30日開始施行。
根據對兩份
清單目錄的梳理,其中對
電信及廣播電視類的外商投資做了許多詳細的列舉。
在《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中:
電信公司方面,要求“限于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0%(電子商務、國內多方通信、存儲轉發類、呼叫中心除外),基礎電信業務須由中方控股。”
此外也“禁止投資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網絡出版服務、網絡視聽節目服務、互聯網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公眾發布信息服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有關廣播電視相關方面,除了禁止投資新聞機構、各類出版社等之外,“禁止投資各級廣播電臺(站)、電視臺(站)、廣播電視頻道(率)、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發射臺、轉播臺、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衛星收轉站、微波站、監測臺及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等),禁止從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
此外也“禁止投資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含引進業務)公司”、“禁止投資電影制作公司、發行公司、院線公司以及電影引進業務。”
而在《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中:
通信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方面,允許“大屏幕彩色投影顯示器用光學引擎、光源、投影屏、高清晰度投影管和微顯投影設備模塊等關鍵件制造”;
“數字音、視頻編解碼設備,數字廣播電視演播室設備,數字有線電視系統設備,數字音頻廣播發射設備,數字電視上下變換器,數字電視地面廣播單頻網(SFN)設備,衛星數字電視上行站設備制造”;
“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設備研發與制造”;
“衛星通信系統設備制造”;
“光通信測量儀表、速率 40Gbps 及以上光收發器制造”;
“超寬帶(UWB)通信設備制造”;
“無線局域網(含支持 WAPI)、廣域網設備制造”;
“100Gbps及以上速率時分復用設備(TDM)、密集波分復用設備(DWDM)、寬帶無源網絡設備(包括 EPON、GPON、WDM-PON 等)、下一代DSL 芯片及設備、光交叉連接設備(OXC)、自動光交換網絡設備(ASON)、40Gbps以上SDH光纖通信傳輸設備制造”;
“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聯網系統設備、終端設備、檢測設備、軟件、芯片開發與制造”;
“第四代及后續移動通信系統手機、基站、核心網設備以及網絡檢測設備開發與制造”;
“應用于第五代移動終端(手機、汽車、無人機、虛擬現實與增強顯示等)的視覺傳感器(數字相機、數字攝像頭、3D 傳感器、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等)及其核心元組件(光學鏡片與鏡頭、激光器、感光芯片、馬達、光電模塊等)的開發與制造”;
從上列清單可看出,對電信及通信的放寬比較大,但對于廣播電視方面有更為嚴格的限制。根據我國廣播電視設備制造的行業狀況,特意的放開了前端和攝錄編播設備,進而可補足我們的弱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