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稱,因
今日頭條(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大量竊取
百度“TOP1”搜索產品結果,因此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其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根據百度方的訴求,字節跳動應立即停止
侵權,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并連續30天在其APP及網站首頁道歉。除民事起訴外,百度也同時向法院提交了行為禁止保全申請書。
此案涉及的“TOP1”產品,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搜索結果首條直接滿足”搜索產品的簡稱。不同于傳統搜索用URL(鏈接地址)滿足用戶搜索需求,TOP1產品在搜索結果首位將用戶所尋找的答案或者查找的資源直接展示給用戶,提升用戶獲取信息的效率。
百度表示,在今日頭條“頭條搜索”服務的搜索結果中,存在大量盜用百度“TOP1產品”搜索結果的內容,盜用內容既包括百度公司運用算法和歷史數據挖掘出的TOP1搜索結果,也包括百度公司花費大量成本與生態合作伙伴一起運營的TOP1搜索結果。在百度看來,這種行為是對自己技術及勞動成果的公然竊取,已經構成侵權。
百度方面向法院出示的一些證據中顯示:在今日頭條搜索 “螃蟹和西紅柿吃會中毒嗎”,首個搜索結果中的圖片上打著百度LOGO水印;而搜索“1立方厘米水等于多少升”,首條搜索結果中,嵌入了“抄自百度”的字眼。
據悉,目前今日頭條已撤下了搜索結果中帶有百度“防偽印記”的全部TOP1產品。
經眾視小編整理發現,百度與今日頭條及抖音母公司字節跳動近兩年的互相訴訟一直在持續。
2018年北京海淀法院通報中,稱《延禧攻略》遭擅播,“愛奇藝”訴“今日頭條”索賠3千萬;
因認為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播放視頻節目作品《一郭匯》,字節跳動訴其索賠1.25萬元;
因認為對方惡意詆毀商譽,字節跳動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北京百度網訊、百度在線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1000萬元;
因認為使用百度搜索今日頭條官網時,在搜索結果中今日頭條官網鏈接的標題下方出現紅色的“提醒:該頁面因服務不穩定可能無法正常訪問!”的警示字樣,字節跳動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百度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和合理支出10萬元;
2019年1月,百度以名譽權糾紛為由起訴字節跳動,要求賠償500萬元。同在1月,抖音以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百度和360,要求賠償500萬元;
3月,百度以不正當競爭和侵害商標權糾紛為由,起訴字節跳動旗下西瓜視頻,要求賠償損失500萬元;
4月23日,今日頭條啟動“三農創作者維權計劃”,將愛奇藝和網易新聞列為首批訴訟對象。同月24日,愛奇藝起訴今日頭條擅播《延禧攻略》一案在海淀法院開庭,愛奇藝要求今日頭條賠償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