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宣布,經過反復慎重研究,決定分步實施在香港和境內的上市計劃,即先在香港上市之后,再擇機通過發行CDR的方式在境內上市。
不久,證監會也發布消息表示尊重小米推遲CDR發行申請的選擇。此前,小米CDR發行計劃19日上會。
以下是小米申請全文:
公司經過反復慎重研究,決定分步實施在香港和境內的上市計劃,即先在香港上市之后,再擇機通過發行CDR的方式在境內上市。為此,公司將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起申請,推遲召開發審委會議審核公司的CDR發行申請。
特此公告
小米集團
證監會回應:
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88次工作會議公告的補充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定于2018年6月19日召開第88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具體會議事項已經公告。
小米集團經慎重研究,決定分步實施港股和中國存托憑證上市計劃,先發行港股,然后擇機在境內發行中國存托憑證,為此向我會申請推遲發審會時間。我會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88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特此補充公告。
發行監管部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