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有媒體報道稱,賈躍亭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事件起因是賈躍亭與華福證券的爭執,賈躍亭未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對此,記者了解到,近日賈躍亭確實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所涉及的證券公司卻并非華福證券,而是平安證券。
據了解,賈躍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包括: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額、利息、違約金、公證費、律師費,合計約4.7933億元。
賈躍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賈躍亭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依據文號為(2017)夏鷺證執字第00082號,發布時間為12月11日。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的法律文書還顯示,賈躍亭此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案件與平安證券有關,立案時間為9月28日。賈躍亭應履行的法律文書的義務共有四條:一、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額人民幣4.621億元。二、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47萬元。三、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以對應的購回交易金額為基數,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比率,計至賈躍亭實際清償之日止,暫計至2017年6月27日為909.8872萬元。四、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執行證書公證費人民142.6萬元,律師費人民幣256萬元。
以上款項合計約4.7933億元,但賈躍亭全部未履行,因此賈躍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具體情形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份,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也曾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中,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案件有兩起,案號分別是,(2017)津02執409號和(2017)津02執325號,執行法院均為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給付5008.7125萬元和5716.4716萬元,合計約1.07億元。
而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案號為(2017)津02執325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給付5716.4716萬元,同樣,樂視移動也全部未履行,且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曾向平安證券質押2728萬股
關于此次賈躍亭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的法律文書中并未透露是什么時間,賈躍亭因為什么原因欠下平安證券這筆錢。《證券日報》記者昨日向平安證券相關人士求證,也并未得到對方肯定的答復。
不過,據上市公司樂視網的公告,平安證券與樂視網及賈躍亭的聯系主要是兩件事。一是平安證券為樂視網2010年上市時的保薦人與主承銷商,獲得承銷保薦費3600萬元。樂視網上市后,賈躍亭曾多次質押股權進行融資,上市7年多的時間里,賈躍亭共辦理34筆股權質押,涉及的券商有12家,其中就有平安證券。
樂視網2014年6月6日公告顯示,賈躍亭曾將其所持有的樂視網高管鎖定股2728萬股與平安證券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本次交易由平安證券于2014年6月3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辦理了申報手續,股份質押期限自該日起,至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解除質押登記為止。
此后,樂視網雖然發布多次賈躍亭進行股權質押和解除股權質押的公告,但沒有公告顯示向平安證券這筆股權質押已經解除質押。
資料顯示,2015年5月13日和今年8月25日,樂視網進行過兩次高送轉,每10股送轉股比例分別為12股和10股。而在2014年6月3日,樂視網的開盤價和收盤價分別為40.72元/股和41.16元/股,如果以當日均價25%的質押率計算,賈躍亭向平安證券這筆股權質押可以融資約4.6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