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央企重組,會議提出了4大要求:
第一,在企業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按照“成熟一戶、推進一戶”的原則,穩妥推進通信領域央企重組整合,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增強競爭力。
第二,運用“互聯網+”、建設“雙創”平臺等,打造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融通發展格局,發展平臺經濟。推動央企之間通過資產重組、股權合作、資產置換、戰略聯盟、聯合開發等方式,將資源向優勢企業和企業主業集中。
第三,嚴格落實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繼續壓減管理層級和法人戶數推動瘦身健體、提質增效,提高主業核心競爭力。推進“僵尸企業”處置和虧損企業治理。健全企業退出機制,積極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多渠道籌措資金處置央企歷史遺留問題。同時,要依法保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職工轉崗不下。
第四,推動重點領域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穩妥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央企重組,以重組整合為契機深化內部改革和機制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