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一小組委員會周三將就一項全面提案進行投票,該提案將允許汽車制造商在不符合現有汽車安全標準的情況下部署至多10萬輛自動駕駛汽車,并禁止各州再實施無人駕駛汽車規則。
這一舉措將是美國聯邦政府加速推動自動駕駛汽車走向市場的首項重要立法。該法案要求汽車制造商向美國監管機構提交安全評估報告,但不需要事先批準進入市場前進行的先進汽車技術研發。
這項周一晚公布的草案稱,汽車制造商將必須展示自己自動駕駛汽車的“功能,并包含故障安全特性”,但運輸部門不能“對高度自動化車輛的安全評估認證進行條件部署或測試。”
上個月,美國能源和商務委員會舉行聽證會,起草規定允許美國監管機構免除每家制造商每年10萬輛汽車的安全機動車認定。
汽車制造商必須滿足近75個汽車安全標準,其中許多標準都是基于一個假設,即:有執照的司機將會控制車輛。這項30頁的草案還要求交通部門在兩年內出臺規定,要求汽車制造商增加司機的警覺以檢查后排座位的安全性。
美國共和黨眾議員羅伯特·拉塔(Robert Latta)說:“制定這項立法的重要基準是,把消費者安全放在首位。”在談判期間,民主黨人提出了一些新的安全要求。該法案還包括汽車制造商采取措施確保自動駕駛汽車的安全。
各州仍有可能制定關于注冊、許可、責任、保險和安全檢查的規定,但根據這項提議,無法設置自動駕駛汽車的性能標準。
諸如谷歌、通用、大眾等公司正在大力追逐自動駕駛技術,它們希望統一的聯邦法規來替代過時的規則,從而規范自動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