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青海省湟中、湟源、剛察、治多縣及河南蒙古族自治縣的廣播電視臺正式開播,標志著青海省26個縣級廣播電視臺開播工作全面啟動。
廣播電視臺是黨和政府的喉舌和紐帶,縣級廣播電視臺在傳達人民群眾呼聲,反映民情、民意方面,發揮了其他媒體不可替代的作用。2016年12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分兩批批復了青海省湟中縣廣播電視臺等26家縣級廣播電視臺。省廣電局按照《廣播電臺電視臺審批管理辦法》和總局核定的臺名、呼號、節目套數、節目設置范圍等,幫助各廣播電視臺做好各項籌備工作,確保如期開播。同時,制定印發了《青海省縣(市)級廣播電視臺宣傳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青海省縣(市)級廣播電視臺管理制度》等文件,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了縣市級廣播電視臺的管理,推動縣級廣播電視臺依法依規精辦廣播頻率和電視節目。
青海省26家縣級廣播電視臺的正式開播,將成為基層黨委、政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豐富各族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及對外宣傳推介的重要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