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國家數據局向社會公開征求《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年)》意見。
“征求意見稿”指出,可信數據空間是基于共識規則,聯接多方主體,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共用的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是數據要素價值共創的應用生態,是支撐構建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重要載體。
總體目標提出,到2028年,可信數據空間標準體系、技術體系、生態體系、安全體系等取得突破,建成100個以上可信數據空間,形成一批數據空間解決方案和最佳實踐,基本建成廣泛互聯、資源集聚、生態繁榮、價值共創、治理有序的可信數據空間網絡,各領域數據開發開放和流通使用水平顯著提升,初步形成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數據生態體系。
具體建設行動內容方面有涉及到:
1)構建數據空間可信管控能力
支持可信數據空間運營者構建接入認證體系,保障可信數據空間參與各方身份可信、數據資源管理權責清晰、應用服務安全可靠。引導可信數據空間運營者建立空間資源合作規范,利用隱私計算、使用控制、區塊鏈等技術,優化履約機制,提升可信數據空間信任管控能力。推動可信數據空間運營者構建空間行為和數據存證體系,提升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全程溯源能力,保障可信數據空間參與各方權益,保護數據市場公平競爭。
2)強化可信數據空間價值共創能力
面向共性應用場景,支持可信數據空間運營者部署應用開發環境,為參與各方開發數據產品和服務創造條件,積極支撐人工智能發展。指導可信數據空間運營者建立共建共治、責權清晰、公平透明的運營規則,探索構建數據價值評估模型,按照市場評價貢獻、貢獻決定報酬的原則分配收益。支持可信數據空間運營者與數據開發、數據經紀、數據托管、審計清算、合規審查等數據服務方開展合作,打造可信數據空間發展的良好生態。
3)積極推廣企業可信數據空間
支持龍頭企業建設企業可信數據空間,構建多方互信的數據流通利用環境,協同上下游企業開放共享數據資源,打造數字化供應鏈,創新數據同源、數據交換、數據溯源機制,提高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倉儲物流、經營管理、運維服務等環節協同效率。引導龍頭企業與物流、金融、信息科技等生產性服務平臺加強協作,強化數據空間專業化服務能力,提高價值創造能力。對面向中小企業發展需求,提供普惠便利數據服務的企業可信數據空間予以重點支持。
4)重點培育行業可信數據空間
支持建設重點行業可信數據空間,創新共建共治共享的數據使用、收益分配、協同治理等機制,促進產業鏈端到端數據流通共享利用,培育價值共創、互利共贏的數據空間解決方案,推動產業鏈由鏈式關系向網狀生態轉變。在科技創新領域,面向新藥研制、新材料研發,推動基礎科學數據集、高質量語料庫融合匯聚,支撐人工智能行業模型跨域研發應用。在農業農村領域,支持以育種研發、農業生產、農產品追溯等典型場景為重點,促進多源涉農數據融合創新和流通應用,提升預警、監管、治理和決策水平。在工業領域,以裝備、新能源汽車、能源等行業應用為重點,促進工業數據資源高效對接、跨域共享、價值共創,提高產業生態整體競爭能力。在服務領域,大力培育金融保險、商貿物流、醫療健康、氣象服務、時空信息、碳足跡管理類行業可信數據空間,賦能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5)鼓勵創建城市可信數據空間
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城市可信數據空間建設,圍繞城市規劃建設、交通出行規劃、醫療健康管理、重點人群服務保障、生態保護修護等典型場景,發揮公共數據資源的引領作用,推動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融合應用,構建城市數據資源體系,支撐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鼓勵因地制宜建設產業數據專區,探索建立分建統管、跨域協同的數據空間運營模式,打造城市級可信數據流通服務生態鏈,加快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
6)穩慎探索個人可信數據空間
研究制定個人數據開發利用政策文件,在切實保護個人數據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個人數據確權授權和合規利用機制。條件成熟時,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充分尊重個人意愿、保護個人權益的前提下,穩慎探索個人可信數據空間建設試點,通過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提供依場景授權許可的個人數據轉移流動和開發利用服務。數據管理機構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監管,指導和規范個人數據依法合理使用。
7)探索構建跨境可信數據空間
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出臺實施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構建數據跨境傳遞監控、存證備案、出境管控等能力體系。結合數據出境管理清單、重要數據目錄等工作機制,提供合規指引、跨境申報咨詢等服務,降低企業數據跨境成本和合規風險。探索跨國科研合作、供應鏈協同、企業管理等應用場景下的數據跨境便利化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