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共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各地要統籌使用中央與地方資金,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最終銷售價格5%的補貼。
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各地自主確定上述8類家電的具體品種。鼓勵地方結合當地居民消費習慣、消費市場實際情況、產業特點等,對其他家電品種予以補貼并明確相關補貼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將酒店電視終端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范圍。
在加強數字賦能方面,各地要加強數字化平臺建設,互相借鑒經驗,加強數據分析,及時準確掌握家電交舊、購新、拆解全流程信息。要通過大數據等數字化手段,嚴防虛假交易、跨地區重復購買、大量囤貨、騙補套補等行為。
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方面,各地要統籌處理好“交舊”和“換新”的關系,一視同仁支持線上、線下渠道,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企業參與家電以舊換新。鼓勵平臺企業積極參與各地區家電以舊換新,分地區開設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專區,增強政策實施效果。各地要指導政策參與企業在支付環節向消費者明確提示獲取政府補貼金額,拓寬消費者參與家電以舊換新的支付渠道,切實采取措施提升消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