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對外公示。
在合理縮減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方面提出,健全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措施,持續推進電信、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
開展放寬科技創新領域外商投資準入試點方面,允許北京、上海、廣東等自由貿易試驗區選擇若干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等領域進行擴大開放試點。支持信息服務(限于應用商店)等領域開放舉措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好落地見效。
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內投資試點方面,擴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范圍,規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企業及基金在注冊資本、股東等方面的要求,拓寬基金可以投資的范圍。完善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私募基金并依法開展各類投資活動。
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和外資項目清單方面,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加大對先進制造、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領域的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加大對基礎制造、適用技術、民生消費等領域的支持力度。積極支持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等領域外資項目納入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清單,允許享受相應支持政策。
清理違反公平競爭的行為和政策措施方面,及時處理經營主體反映的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資質許可、標準制定、享受補貼等方面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歧視行為,對責任主體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加快制定出臺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對內外資企業生產的符合標準的產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全面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
公平參與標準制修訂方面,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以相同條件參加先進制造、工程材料、信息通信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相關標準化組織機構,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及時公開國家標準信息,提高標準化工作的透明度、開放性。
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方面,用好外資企業圓桌會議等平臺,深化與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商會協會、國際組織的常態化交流,及時回應各方關切,針對性做好服務保障。完善各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健全外商投資企業直接聯系制度,暢通溝通渠道,及時了解并推動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反映的問題和合理訴求。落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持續推進部門數據共享,通過部門信息共享能夠獲得的信息,不得要求外商投資企業重復報送。
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總部數據流動方面,規范數據跨境安全管理,組織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規范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等相關工作,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數據轉移標準,依托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重大合作平臺,建立港澳企業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探索建立跨境數據流動“白名單”制度,穩步推動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內數據便捷流動。
健全數據跨境流動規則方面,科學界定重要數據的范圍。全面深入參與世界貿易組織電子商務談判,推動加快構建全球數字貿易規則。探索與《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成員方開展數據跨境流動試點,加快與主要經貿伙伴國家和地區建立數據跨境流動合作機制,推動構建多層次全球數字合作伙伴關系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