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國務院印發的《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已對外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在電信服務方面提及:
1)基礎電信企業在不影響質量和可靠性前提下,提供合理和非歧視待遇,依法依規及時提供移動電話號碼(非物聯網號碼)攜號轉網服務,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2)在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要求前提下,基礎電信企業進一步完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服務體系,合理確定費率,且不設置歧視性條件。
在數據跨境流動方面提出:
1)企業和個人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數據,且符合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要求的,可以向境外提供。
2)按照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率先制定重要數據目錄。指導數據處理者開展數據出境風險自評估,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提升數據跨境流動便利性。
3)在遵守網絡管理制度前提下,消費者可使用不對網絡造成損害的終端設備接入互聯網和使用網上可獲得的服務與應用。
4)實施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制度,引導企業通過認證提升數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符合個人信息保護要求的標準或最佳實踐。
在數字技術應用方面:
1)加強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管理,增強電子發票跨境交互性,鼓勵分享最佳實踐,開展國際合作。支持電子發票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對企業開展電子發票國際標準應用能力培訓。
2)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研究完善與國際接軌的數字身份認證制度,開展數字身份互認試點,并就政策法規、技術工具、保障標準、最佳實踐等開展國際合作。
3)借鑒國際經驗,研究建立人工智能技術的倫理道德和治理框架。支持設立人工智能倫理專家咨詢機構。制定人工智能倫理規范指南,發布企業人工智能倫理安全治理制度示范案例。
4)支持可信、安全和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技術。優化“人工智能+醫療器械”應用審評審批程序,對進入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人工智能輔助診斷醫療器械加快審評審批。完善外資企業參與創新藥物研發等領域人工智能創新合作的方式及要求。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探索開展高度自動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和高架道路上測試及示范應用,加快推動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應用。深入開展智能網聯汽車高精度地圖應用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