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正式對外公開。
方案中有提到:
1)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
加強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統籌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研究審議國家科技發展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統籌解決科技領域戰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國家戰略科技任務和重大科研項目,統籌布局國家實驗室等戰略科技力量,統籌協調軍民科技融合發展等,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中央科技委員會辦事機構職責由重組后的科學技術部整體承擔。
保留國家科技咨詢委員會,服務黨中央重大科技決策,對中央科技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作為中央科技委員會領導下的學術性、專業性專家委員會,不再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不再保留中央國家實驗室建設領導小組、國家科技領導小組、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省級黨委科技領域議事協調機構結合實際組建。
2)組建中央社會工作部
負責統籌指導人民信訪工作,指導人民建議征集工作,統籌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統一領導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黨的工作,協調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深化改革和轉型發展,指導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建工作,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等,作為黨中央職能部門。
中央社會工作部統一領導國家信訪局。國家信訪局由國務院辦公廳管理的國家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中央社會工作部劃入民政部的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擬訂社會工作政策等職責,統籌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劃入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歸口承擔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黨的建設職責,劃入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全國志愿服務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等職責。
省、市、縣級黨委組建社會工作部門,相應劃入同級黨委組織部門的“兩新”工委職責。
內容詳情參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