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此前印發的《國務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對外公示。
DVBCN注意到,本年度在文化廣電領域的政府立法計劃中包括了:
1)圍繞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增強文化自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
2)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
3)修訂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4)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廣播電視法草案。
另外,今年還將預備提請審議電信法草案,這也將是國內首部正式電信法。
根據DVBCN此前報道,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于2021年3月16日對外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正式啟動對起草的廣播電視法的征求意見,這將會是新中國的首部真正意義上的廣播電視法。
眾所周知,廣播電視領域一般以自1997年開始施行、后經過多次修訂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作為主要的管理性文件為基準,而其余總局陸續下發的相關“意見”“通知”“令”“文”等只是作為行政文件或命令補充。
根據總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的說明,本次“征求意見稿”是根據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推進媒體深度融合發展的意見》要求,和有關國家文化立法工作安排,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在《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現行法規基礎上,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征求地方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廣播電視網絡視聽從業機構以及中央有關單位意見,多次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反復修改完善而形成的。
對于此次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廣電總局此前也表示其主要立法目的:
1)推動實現廣播電視領域加強黨的領導和全面依法治國融為,可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
2)為廣播電視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提供制度保障。制定行業基本法,將會更好地保障廣播電視行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廣播電視服務。
3)為構建全媒體傳播體系提供法治支撐。廣播電視是全媒體中的重要內容。隨著媒體融合走向深入,全媒體傳播已經成為主流趨勢,融媒體中心等機構成為廣播電視業務的開辦機構,現行《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設定的以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審批為主的管理體制,已經不再適應這一新的發展和管理需求。當前,迫切需要根據全媒體時代特點,從法律層面做好廣播電視管理體系的頂層設計。
4)提升廣播電視領域依法行政能力。廣播電視領域長期存在基礎立法缺位、法規規章制定依據不足等問題,行業法治建設相對滯后于行業發展實際需要。隨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等部分業務向社會放開,特別是近年來網絡視聽等廣播電視新業務快速發展,從業主體和從業人員越來越多,群眾參與度和社會關注度越來越高,廣播電視管理部門的依法行政能力迫切需要得到進一步提升,迫切需要通過國家層面立法,以點帶面,逐步建立一套完備的廣播電視法律體系,形成良法善治新格局。對此,社會各界和各級各類廣播電視機構呼聲很高。
首部廣播電視法值得關注的條文內容
廣播電視法(2021年版征求意見稿)中指明了廣播電視活動,是指“采取有線、無線等方式,通過固定、移動等終端,以單向、交互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傳播視頻、音頻等視聽節目及其相關活動。”
還將“廣播電臺、電視臺、融媒體中心、視頻網站、IPTV集成和傳輸機構、互聯網電視平臺等各類播出平臺和各類節目制作機構、各類網絡傳輸機構等均納入其中,按照分類目錄實施管理。”
明確了廣播電視節目集成播放機構的職責,指“集成并向公眾提供廣播電視節目播放服務的機構,包括廣播電臺、電視臺,融媒體中心,網絡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機構及集成運營機構,廣播電視付費頻道運營機構及集成運營機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服務機構,廣播電視站及其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集成播放活動的機構。”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網絡視聽節目的廣播電視屬性,在網上網下實行一個標準、一體管理。統一規定了電視劇片(包括電視劇、電視動畫片、電視電影、電視紀錄片、網絡劇、網絡動畫片、網絡紀錄片、網絡電影等)的備案、審查程序。
一些此前社會、業內熱議度較高的內容如下:
1)“分級制”有望實現?
征求意見稿中這條法文無疑引起的社會反響最高,因近些年來從廣播電視到網絡視聽,各方對于是否需以及如何建關乎“未成年人專門的廣播電視及信息網絡傳播機制”特別關心,較于以往的模糊不清甚至是“一刀切”的做法,更能讓公眾所接受。因此該相關法文也被認為是“分級制”條文了,具體內容:
“廣播電視節目集成播放機構應當通過設立未成年人專門頻率頻道、未成年人專門時段、未成年人節目專區、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專員、未成年人節目評估委員會等機制,防止未成年人節目出現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廣播電視節目包含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播電視節目集成播放機構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提示并合理安排播放時間、版面。”
2)廣電網絡設施入宅難問題有法可依
征求意見稿已明確了,“規劃、建設公共交通、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居住社區等人員聚集場所,應當預留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設施建設空間及配套資源,并為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設施運行、維護提供必要條件。”且“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關鍵基礎設施工程竣工后,應當依法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正式將廣電設施在如居民居住區等預留寫入法文中,也就進一步為有線電視有效入戶等提供了確切的法律依據。
3)政府資金、金融信貸均能扶持廣電企業發展
在扶持方面,支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結合財力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統籌安排財政資金支持廣播電視發展,引導相關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基金加大對廣播電視的投入力度。”
此外,“國家鼓勵金融機構為從事廣播電視活動的主體提供知識產權質押、信貸、保險、擔保等服務。”
4)規范主創人員酬勞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的酬勞標準和配置比例,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針對于主創人員違法法律法規等行為的,也進一步指出:“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對有關節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
5)應急廣播建設寫入法文中
作為幅員遼闊的國家,對于自然災害等響應機制的建立,近些年逐漸明朗,廣電領域正持續推進應急廣播體系的建成,此次征求意見稿已將應急廣播寫入了法文中。
指出“國家推進應急廣播建設,將應急廣播納入應急管理體系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并推動應用,提高應急信息發布時效性、精準性、覆蓋面。”
“災害事故多發易發頻發地區的人民政府應當提高應急廣播系統建設標準和覆蓋面,充分發揮應急廣播在防災避險方面的作用。”
6)視頻等節目上傳者將落實實名制
信息網絡傳輸中最嚴峻的問題在于面向“user”類的平臺化監管化最為麻煩,本次征求意見稿對伴有這些屬性的集成播放機構有統一的監管及審核要求,自然會對各類UGC、PGC等長短視聽平臺均有影響。
要求“廣播電視節目集成播放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內容和技術質量審核制度。”
此外,“廣播電視節目集成播放機構為用戶提供節目上傳、評論等服務的,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并按照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要求承擔審核等管理責任。”
7)廣電頻率頻段管制方式
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機構使用廣播電視專用頻率傳輸、覆蓋廣播節目、電視節目的,應當經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許可,并按照核定的技術參數發射、轉播相關節目。
廣播電視專用頻率、頻段及相關技術參數不得擅自使用、變更,廣播電視專用頻率、頻段不得出租、轉讓。
8)特定廣電公共服務有法可依
國家支持農村地區廣播電視發展,扶助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的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促進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均衡協調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廣播電視機構,針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流動人口等群體的特點和需求,提供相應的廣播電視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