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正式印發了《四川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該條例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在文化領域建設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縣級公共圖書館、體育場館、文化館總分館制建設,提升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效能,加強村級綜合文體服務中心建設,推動“智慧廣電”網絡鄉村全覆蓋,拓展鄉村文化服務渠道,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務。
2)在組織建設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完善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農村綜治中心和群防群治隊伍規范化建設,深化拓展農村網格化服務管理,加強農村警務工作,推進平安四川建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鄉村市場秩序。健全農村公共安全體系,強化農村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應急廣播、食品、藥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責任。
3)在城鄉融合建設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鄉交通物流、客運、水利、能源、信息網絡、廣播電視、消防和防災減災等公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的統籌規劃、建設、管護,促進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保障鄉村發展能源需求,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
4)在產業發展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業信息化建設和數字農業發展,強化農業信息監測預警和綜合服務,推進農業生產經營信息化。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設農產品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完善農村電商公共服務體系,推動農產品流通企業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