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最新修訂版開始施行。
由于ICT化的快速發展,數字內容版權管理已成為了熱門話題,此外,內容版權難題還延伸到了有線數字電視、互聯網電視、IPTV等廣電端,也是縈繞在廣電各運營商心頭的一大難題。
為何筆者有以上的說法?
整體來看,近些年來隨著對內容版權的治理力度加大,各權利人也在更為積極的以訴訟的方式去維護自身權利,涉及的權利訴訟明顯增加。根據北京互聯網法院的統計,其在2020年內已共受理著作權案件28946件,審結27925件,結收比為96%。此外,從審判周期上看,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為51天。
其實在公開企業信息公示平臺中,以有線電視網絡企業為例,地方網絡公司幾乎是每周就有涉及侵權的訴訟信息公示。
根據筆者的觀察,主要涉及的爭議方幾乎是所有平臺均會有涉及:
1)短視頻平臺與長視頻平臺及影視傳媒方的糾紛;
2)IPTV(涉及運營商、廣電新媒體集團及愛上電視)與互聯網視頻方的糾紛;
3)有線電視運營商與互聯網視頻方的糾紛;
4)有線電視運營商與IPTV(廣電新媒體集團、運營商)的糾紛;
5)電視臺與互聯網視頻方的糾紛。
其實涉及廣電這些平臺爭議最多的對應的是《著作權法》中的“廣播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相關內容。
根據新版《著作權法》,恰好對“廣播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做了定義及區分:
1)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DVBCN注:第十二項即“信息網絡傳播權”);
2)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3)另外還有項“匯編權”也可以了解下,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諸如長短視頻平臺之爭,也是多次成為了網絡熱門話題,特別是像長視頻平臺聯合影視出品方針對短視頻剪輯等的聯合聲明以及影視藝人聯合聲明,這兩次事件是最為出名的。
對于有線數字電視、IPTV這兩個端口,除去以往的頻道傳輸授權糾紛外,近些年由于像CCTV3/5/6/8被開方授予了IPTV,相應的優質頻道傳輸之爭總體下降了許多。但是,DVB與IPTV二平臺近兩年來均面臨著同類型的訴訟案件,并且數量和周期也大大增長了。
具體而言,二家均遭遇到了大量的被互聯網視頻及出品方控告違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訴訟,且在實際判例中,諸如DVB與IPTV涉及侵權的“點播”“時移/回看”方式的案件最多,且基本均在當庭判決中被認定是“侵權”。
但實際上,在《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及《著作權法》中未對“時移回看”等作出明確的權益界定,因此一方面在實際判決中法院也依據的是“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結合實際做出了相應判決;另一方面,行業也有呼吁增加相應的法規,以進一步明確如“時移回看”在內容版權中的作用。
廣電業內針對日漸繁盛的內容治理難題,也在做著多方面的努力,就內容版權而言,有兩項工作最為出名:
1)推進DRM視音頻內容分發數字版權管理標準體系建立。
根據廣電總局廣科院的說法,截至2021年3月底,中國大陸市場在網華為智能終端已激活7000萬臺以上ChinaDRM客戶端。諸如華數傳媒、吉視傳媒、廣東南方新媒體、湖南快樂陽光、上海百視通、騰訊視頻、廣西廣電、陜西廣電、江蘇有線等廣電企業正在開展DRM產業化部署實施。統一DRM客戶端SDK以進一步規范內容,實現對內容版權的高效維護也是重點推進工作。
2)引入區塊鏈技術,建立視聽鏈創新視聽內容保護生態。
區塊鏈技術近些年來實際的行業應用中卻是更多是是發生在廣電傳媒領域,由于去中心化的特征,很適合對媒體內容的調控。在視聽內容版權方面,區塊鏈技術也是重點的嘗試方向。在2021年5月24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廣播電視科學研究院聯合聯合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業及區塊鏈和人工智能領域產學研用19家機構發布了《“視聽鏈”共建方案與接入指南》,以建立“視聽鏈”為重心去改變孤島式發展格局,為內容版權治理提供支持。
新修訂《著作權法》的正式實施也恰逢是《著作權法》成文的30周年,由于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國家“十四五”階段的重點工作,結合實際考量的話,未來版權保護也仍是廣電領域的大熱點之一,也盼望在系統內能補缺一些界限不清的現象,以充分保障各方的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