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批準發布的212項國家標準中,新修訂的《平板電視與機頂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強制性國家標準位列其中。
據標準委表示,該標準提高了4K及以下平板電視和機頂盒能效評價指標及能效等級要求,并針對8K電視提出了能效等級要求,為超高清電視市場準入提供了依據。
《平板電視與機頂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標準規定了平板電視和普通用途機頂盒(又稱數字電視接收器)的能效等級、能效限定值以及測試方法。
標準適用于在 AC 220 V、50 Hz 供電條件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線、衛星或其他模擬、數字信號接收、解調及顯示為主要功能的液晶電視和有機發光二極管電視(以下統稱平板電視),也適用于主要功能為電視,不具備調諧器,但作為電視產品流通的液晶和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設備。
還適用于在 AC 220 V、50 Hz 供電條件下正常工作的機頂盒,包括有線機頂盒、地面機頂盒、衛星機頂盒和網絡機頂盒。本標準不適用于直播衛星機頂盒。
以下為《平板電視與機頂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征求意見稿部分內容(詳細文件可在下附鏈接中獲取):